一些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出現在中國市場。以包裝材料塑料袋為例。當時,聚乙烯(PE)材料廣泛應用于市場上,但由于沒有強有力的政策支持,人工降解成本高(需要紫外線、臭氧、熱氧化、光氧化等處理技術),應用范圍不廣。近年來,環境保護已成為全球關注的主題。中國還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如塑料限制令,包括政策支持和技術發展。可降解產品廣泛應用于當今社會。
雖然這種塑料制品可以降解,但它不能完全 降解。此外,一些降解劑本身也有一定的環境污染危害,這也是我們應該全面提倡全降解塑料的原因之一。
由于上述可降解產品主要是通過化學反應而不是微生物有機分解的石油基產品。因此,它們不能完全分解成有機物。相反,它們會分解成小碎片進入環境,造成所謂的微塑料(microplastics,直徑為5mm)污染。這些微塑料被動物攝入到食物鏈中,最終可以通過生物圈回歸人類社會,造成重大問題。當然,要求塑料制品全 降解,技術要求較高,成本較高。
上述可降解 塑料PLA+PBAT的主鏈結構包含碳氧雜質原子結構。由于極化,原子核外電荷分布不均勻,更容易被其他親核化學物質小分子,進一步被微生物完全降解。
此外,采用這種雜原子骨架結構的塑料制品的另一個優點是,由于雜原子鍵可以高于碳-碳鍵,因此材料的耐熱性更好,PE塑料袋(約70℃)不會被食物燙傷。
由于塑料 降解有這么多好處,所以塑料 降解測試的資質尤為重要。